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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公主招驸马2


“谁要娶本座的未婚妻?”

        这冷不丁突然响起的一个声音,把杏杏吓了一跳。别说杏杏,在场诸人也是震惊疑惑脸。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只见道路那头,一辆,呃,不对,一长串金光闪闪的马车从天而降,落到地面。最前面的马车两匹通体黢黑威风凛凛的麒麟兽拉车,麒麟兽披红挂彩,马车镶金砌玉,马车周围有一些衣着打扮颇为怪异,金刚怒目,看上去穷凶恶极的守卫。车帘后面,大喇喇地坐着一个大红锦袍的华服男子,脚下匍匐着一只通体金黄的神兽。看架势,应该是个大佬级的人物。

        此时,后面的那一长串马车也依次落地,拉车的与其说是神兽,倒不如说是凶兽,一个个牙尖爪利,面目狰狞,长着血盆大口,好像分分钟会一口吞掉大活人。戴着大红花的马车上,更是堆满了奇珍异宝,绫罗绸缎。这派头架势,壕气冲天中透露着一丝诡异狰狞。

        在场的仙门百家饶是见多识广,一时之间也搞不清状况了。修仙之人讲究清心寡欲,一个个仙风道骨的,这些人浑身上下全无半点仙气,也无鬼气和妖气,反倒是充满了一股凶残暴戾的诡异气息,分明不是三界中人。还是少苏见多识广,眉头微皱,道:“玄荒人?”

        少苏这么一说,在场诸人更加震惊了!

        玄荒,那是个游离于三界之外,无日无月的蛮荒暗黑之地。传说玄荒曾是魔族起源之地。后来魔族被驱逐出世界,玄荒虽然早就没有魔族踪迹,但是遗留了许多上古邪魔妖兽,是个危机四伏的不毛之地,压根没人敢去那个恐怖地带。

        后来,一些不为三界所容的恶人,或者穷凶恶极的末路狂徒为了躲避追杀,越过鬼渊,逃进玄荒,本事大的就在玄荒生存了下来,本领差点的就命丧玄荒了。再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甚至包括一些被仙门抛弃驱逐的修仙者,也来到玄荒。久而久之,玄荒形成了一个混乱无序,残酷冷血的社会。

        因为玄荒危机重重,外人进去尸骨无存,加上进入玄荒的恶人们本来就是为了躲避追杀,进去后一般也不会再出来作恶。至于历任玄荒之主,那都是穷凶极恶术法强大的超级大魔头,三界中人闻之色变。毕竟,能在恶人堆里杀出一条血路,问鼎玄荒之主,岂能是寻常之辈。

        一直以来,三界和玄荒井水不犯河水。玄荒只存在于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中,甚至仙门百家还暗自庆幸,幸好有玄荒这么个地方,可以困住那些罪恶之人,给仙门减少了许多麻烦。

        只是,一向隐遁的玄荒人怎么出来了?敢自称的“本座”的,那八九不离十就是神秘可怕的玄荒尊主了!

        历任玄荒尊主都鲜少出现在三界之中,更不会和三界打交道。怎么会出现在巫月国公主的招亲大会上?还口口声声说灵月公主是他的未婚妻?

        场面一度死一般的寂静。玄荒的大魔头,谁敢和他抢老婆?就算是万剑宗宗主来,那也不一定惹得起。

        杏杏乍听玄荒之名,心里咯噔一下。

        不对啊,在原著中,玄荒出现在后面的章节。那时候,国破家亡的灵月公主流落玄荒,凭借逆天本事,干掉了原来的玄荒尊主红衣恶妖,还把人家的脑袋砍下来当凳子坐。然而自己坐上了尊主宝座,带领着玄荒恶人横扫三界,屠戮仙门,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怎么那红衣恶妖还提前登场了?

        难道是未卜先知,来提前收割她的小命的?

        糟糕,又多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杏杏头皮发麻,有种强烈的不祥预感,猛地站起身来,下意识地想要逃跑。

        这时,人群已经自动退散开来,当前那一辆华丽的大马车行驶到擂台前的空地,车帘掀开,座上的男子起身,笑嘻嘻走下车来。他头顶金冠,腰缠玉带,居然穿着一身金丝绣花的大红婚服,胸前还很夸张的挂了一个大红花,就好像马上要去成亲拜堂了一般。他一抬头,一双黑亮的眼睛炯炯有神,长长的剑眉斜飞入鬓,面貌倒也英俊周正,就是浑身透着一股子不正经的浮夸之气,与那些个狰狞冷酷的守卫和凶兽,明显不是一个画风。

        杏杏下巴都快掉了,这?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穷凶恶极嗜血凶残爱喝人血一张血盆大口能吞掉十个仙人的红衣恶妖?!

        别说杏杏,其他人下巴也都快掉了。

        这位神秘可怕的玄荒尊主,看上去,嗯,一点也不可怕。与其说是某个玄荒大佬,还不如说是某个花花纨绔。

        少苏乍见那男子,眼神中闪过震惊,狐疑,最后忍不住惊呼出声。

        “李师弟?”

        杏杏:???!!!红衣恶妖竟然出自万剑宗?!!!

        这时,万剑宗的弟子们也惊讶地张大嘴,纷纷诧异叫道,“这,这不是李非吗?”

        李非?!

        晴天霹雳!!!

        五雷轰顶!!!

        原地去世!!!

        李非!那可不就是原著中,被灵月公主一脚踹死的倒霉蛋未婚夫吗?

        如果说《妖女》一文中,还有比灵月公主这个恶毒大反派更让人讨厌的角色,那一定是这位中山世子。

        此人是个妥妥的大奇葩,他出生中山国王族,是中山女王唯一的儿子,身份显赫金尊玉贵,如果不出意外,就是下一任的中山王。但这家伙偏偏烂泥扶不上墙,读书嫌无聊,练武嫌累人,倒是吃喝玩乐无师自通,十足一个游戏人间的纨绔。后来这纨绔也不知道干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女王一气之下将他送到古仙国当质子。再后来,这家伙不知道怎么混进了万剑宗,然而这货压根就不是修仙那块料,学了好几年,看门大爷都修到了筑基期,他还是个炼气期的废柴。修炼是一天没修炼过,倒是疯狂迷上了大师姐双双,每天追在双双屁股后头献殷勤。最后因为非礼大师姐双双,又被驱逐出了师门。

        按理说巫月王爱女心切,虽然李非贵为一国世子,但地界大大小小几百个国家,世子少说也有千八百个,怎么也不会给灵月公主挑个纨绔世子当驸马。但坑爹的地方就在于巫月国人非常迷信月神,大到婚丧嫁娶,小到今晚吃什么,都喜欢去问一问月神。给宝贝闺女挑驸马,自然也要去问一问月神。根据月神给出的提示,巫月王一番千挑万选,最后竟然只有这个中山世子合适。

        说什么灵月公主和中山世子天造地设珠联璧合,是天赐的良缘。

        杏杏满头黑线,只觉得巫月国的守护神果真是不太靠谱。巫月王本来也是半信半疑,大概是经过“李非身死鬼渊”这件事的打击,也开始怀疑月神的靠谱性,于是他决定直接打擂台招驸马,这才有了原著后面的剧情。

        杏杏看着眼前活气神现的李非,震惊不已。《妖女》一文中说,鬼渊位于三界和玄荒的交界之地,深达千丈,鬼渊底下,有成千上万的邪魔妖兽。一旦跌入鬼渊,必定会被妖魔分尸,魂魄都会被撕裂,简单说,就是肉身神魂俱灭。

        真是活见鬼了!这炮灰倒霉蛋早早就领了盒饭呀,怎么又活了!居然还变成了玄荒之主?!!!

        这剧情不对啊!!!

        更让杏杏震惊的是——

        李非脚下那一头酣睡的金黄色神兽醒了,那神兽身长八寸,通体金黄,状如狐,背生双角,爪尖齿利,拖着一条蓬松的大尾巴。神兽打了个打哈欠,站起身来,抖了抖浑身金黄色的鬃毛,看上去威风凛凛,神气活现。

        如果没猜错,这分明就是原主变成月魔后的坐骑,一只名叫黄瓜的乘黄神兽。

        乱了乱了,这剧情完全乱套了,早死炮灰怎么拿了黑化后的灵月公主的剧本!

        场上其他人纷纷回过神来,万剑宗的废柴弃徒居然成了玄荒之主,卧槽!狗血文都不敢这么写吧。大家议论纷纷,对玄荒之主的恐惧和不安顿时消除了一大半,毕竟,谁会怕一个看门大爷都打不过的仙门弃徒。

        仙门百家的人顿时昂首挺胸,感觉又找回了自己的主场。

        杏杏却是头皮发麻,内心大呼“要死了要死了”。别人不怕李非,她怕啊!她,啊呸,不对,原主可是一脚把人家踹下鬼渊,存心要他魂飞魄散的。这可是杀身之仇不共戴天啊!

        更可怕的是,人家还穿上了“玄荒尊主”的马甲,那背后,可是站着千千万万个玄荒恶人。任何一个,都够她喝一壶的。

        这时,李非走上前来,看向一脸震惊恐慌的杏杏,笑得一脸灿烂,亲切地叫着杏杏的小名,“杏杏,本座来娶你啦。”

        他的眼中虽然盛满笑意,但分明有几分咬牙切齿的狰狞意味,杏杏不由的心里发虚,不敢正眼看他,“你,你不是死了吗?”

        “本来是差点死了,但是一想到杏杏对我情深义重,本座决定还是暂时不要死,至少得把你娶回来,不是吗?”他言笑晏晏,一副嬉戏的口吻。

        杏杏头皮一阵发麻,她感觉自己可能现在就要领盒饭了。

        原本就是个地域级别的生存剧本,现在升级到炼狱级别了。别说熬过一百天,她可能现在就熬不过去了。

        这时,少苏走过来,诧异地看着李非,道:“李师弟,你,你怎么成了玄荒之主?”

        一个凶神恶煞的玄荒守卫上前一步,抽刀出鞘挡在李非身前,怒瞪少苏,一副戒备状。

        李非挥挥手,示意守卫退下,他言笑晏晏,全无一点尊主的威严,仿佛还是那个不着调的万剑宗废柴。“大师兄,这事说来就话长了。总之,玄荒众人非要推举我做玄荒之主。我不干,他们还不答应。我一想,反正中山国回不去了,万剑宗也把我扫地出门了,正好没地方去,那就当当试试看吧。”他摆出一副“我能怎么样我也很无奈”的表情。

        他这一番话,听得众人更是瞠目结舌。大家都知道,玄荒是野蛮血腥之地,在那里,每一个人都是穷凶恶极之徒。这些人谁也不服谁,向来都是靠武力说话,谁最强谁就是老大。可李非,吃喝玩乐样样精通,修仙练道一窍不通,就连万剑宗看门的老大爷,都比他强百倍。

        这么一个废柴,居然成为了以武力服人的玄荒之主?!

        这要说出去,三岁小孩都不信。可事实又摆在眼前,那些玄荒守卫和凶兽一个个对李非毕恭毕敬,俨然一副把他当成主人的样子。

        这,这不合逻辑啊?

        这时,巫月王走上前来,打量了一番李非,惊喜道:“果然是狗蛋儿。”

        李非一个趔趄,差点跌倒,干咳两声,道:“岳父大人,本座现在是玄荒之主,您给我点面子好不好。算了算了,您还是叫我李非吧。”

        狗蛋儿是李非的小名,说起来还是巫月王取的。据说李非小的时候,体质差经常生病,有一次病的奄奄一息,巫月王刚好带着女儿来中山国串门,眼见着这小子就要嗝屁了,大腿一拍,说这孩子得取个贱名,贱名好养活,就叫狗蛋儿吧。中山女王是个文化人,不像巫月王大老粗,原本不太愿意。可是孩子都病成这样了,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那就取个贱名试试看吧。嘿,还别说,真管用,自从叫了狗蛋儿,李非身体日渐好转,从一个病殃殃的豆芽菜长成了一个壮如牛犊的大小伙子。不过,李非很讨厌别人叫他小名,想想也是,一个金尊玉贵的世子,叫狗蛋儿。

        巫月王见到李非很开心,拉着他的手,亲切道:“狗蛋儿啊,哦,不对不对,李非啊,你没死,那真是太好了!本王就说,你小子命这么硬,哪有那么容易死,杏杏刚才还吵着要嫁给你的灵位呢。”

        李非看向杏杏,笑嘻嘻道:“杏杏呀,本座竟然不知道你对我用情至深,本座真是太感动了!你也不用嫁给本座的灵位了。你看,聘书和聘礼本座都带来了,本座是来娶你的,玄荒刚好缺一位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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